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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负责辖区内综合治安及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负责本地区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救援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部门决算单位共1家,为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社区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47,184.3948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1,090.0519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094.34296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40,792.6731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97.3787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2%。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1,173.602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9.1692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8%;项目支出 147,884.4336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82%;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6,010.792016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202,473.161501万元, 增幅524.31%,本年支出增加114,928.324013万元,增幅317.08%。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18.6913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4.2798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0%;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291.8604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教育支出44.2794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科学技术支出0.610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27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49.7965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3.9868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节能环保支出4,647.8349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9%;城乡社区支出6,613.6108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4%;农林水支出95,485.6265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62%;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3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324.2798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17.423750万元,增长54.25%。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436.2031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2.373124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0.428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4282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98.7678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8.76788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9.033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13200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35.8113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5.811338万元,增长219.9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5.756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50000万元,增长2.9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2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280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3、“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91.860402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160.305402万元,增长121.85%。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74.45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840000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78.2102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270202万元,增长30.4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39.195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4.195200万元,增长2,683.9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和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建设、人口调控等经费。

    4、“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4.2794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079457万元,增长235.45%。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8年度决算10.8807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880700万元。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惠性办园补助和乡村托幼设备设施补助。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校教育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及老年教育等。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0.1987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198757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工作经费。

    5、“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610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10800万元。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610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108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经费。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5.27000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270000万元,增长242.14%。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74.8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2.850000万元,增长240.2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

    “体育”(款)2018年度决算0.4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20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5,549.796539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001.423939万元,增长1,295.00%。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50.8396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6.519630万元,增长17.0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418.0462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729636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网格化信息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356.6187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002700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76.385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6.3856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7.651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6512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58.081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8.081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孤儿安置、智慧型养老服务(只涉及2个街道)、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147.9617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7.961702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成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7.80339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80339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18年度决算1.78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85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3,222.62408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622.504081万元,增长5,436.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只涉及两个乡)、美丽乡村建设、旱厕改造、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463.9868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6.916887万元,增长135.44%。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0.36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365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和病媒防制等。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0.6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8.827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8.8275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和儿童早教工作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6.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199.2733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0336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12.6185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618579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85.7524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5.75244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9、“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4,647.8349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645.274933万元,增长181,456.05%。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2,800.0680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00.068033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工作。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8年度决算1,343.2069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43.2069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煤改电”工作和采暖补贴发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04.5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2.000000万元,增长19,609.3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10、“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6,613.6108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58.924559万元,增长158.8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71.8354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1.255498万元,增长29.0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5,236.4056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40.184110万元,增长208.7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105.3697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7.484951万元,增长70.6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1、“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95,485.6265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1,626.182579万元,增长2,374.08%。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2,074.0865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70.946546万元,增长106.7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基本农田菜田补贴、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廉政建设等。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10.112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112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和街乡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93,401.4280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0,545.124033万元,增长3,170.0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整治、平原造林养护、“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1.53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535000万元,增长330.70%。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21.53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535000万元,增长330.7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2.9310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8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城乡社区支出5,306.0378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87%;其他支出6.1132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7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80000万元。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7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80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水库移民补贴。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5,306.03781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06.037814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306.03781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06.037814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郎辛庄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四合公园建设项目。

    3、“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6.1132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113216万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6.1132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11321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养老机构辐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289.16922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36459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125724万元增加17.2388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6.7603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6.760300万元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区政协组织赴俄罗斯、奥地利交流出访经费,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6.7603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060000万元减少3.06000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3.6042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5424万元增加20.2988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19.6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19.620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8年更新车辆1辆,车均购置费19.62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3.9842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5424万元增加0.67887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使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713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83.23903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20.843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346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590.8543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44.64301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129.526736万元,其中:汽车15辆,183.678702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部门名称)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3697.7095万元。从整体评价情况看,所涉及的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符合项目的现实需求,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合理,进一步加快了地区环境的提升,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个,决算金额1,070.56726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pdf